孝感市妇幼保健院患者测评服务项目
磋商公告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孝感市妇幼保健院患者测评服务项目
2.执行时间:两年
2.项目预算:28万元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项目编号:XGZB-CS-2020-56
5.采购内容: 孝感市妇幼保健院患者测评服务(住院患者/患者家属满意度调查、门诊患者满意度、员工满意度调查),包含2020年10月至2021年12月按要求抽取有效的样本量,并提供相应要求的分析报告。
6.服务期:2020年10月至2021年12月
7.提交地点:孝感市妇幼保健院
8.付款方式、验收等其他事项签订合同时约定。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有效期内的法人证书、营业执照、许可证书(提供复印件)
3.本次磋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同时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
4.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行政处罚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上查询打印原件)
5.相关业绩(提供三年内至少三家合作医院的项目业绩,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6.持合法、有效证件按要求获取了磋商文件。
7.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同时允许供应商提供自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相关合法合规文件资料,评委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未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提供的证照不在有效期内或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报价文件作废。
三、报价说明:
1.只允许1个报价,多个选择性报价或报价高于预算价为无效报价。
2.总价中包括人工、通讯、交通、办公、协调、税金等全费用,且只有一个报价。必须说明服务期、服务承诺等。报价文件只需提交一份正本,加盖公章并密封完好,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
四、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资料:
1、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全部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全部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
3、以上所有资料均审核后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存档备查。
五、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
六、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请各有意向的供应商与2020年10月15日开始至2020年10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到湖北群卫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孝感城区银泰城东侧写字楼11层1109号)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份(人民币),售后不退。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仔细审查报名资料,并拒绝接收其中不符合要求的报名资料;对报名资料的核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开标后仍由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七、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磋商地点:
1、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6日下午15时00分。磋商文件逾期未送达和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项目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磋商大会,并带齐以下资料:①投标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②符合磋商文件密封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开启时间:2020年10月26日下午15时00分
3、磋商地点:孝感城区银泰城东侧写字楼11层1109号
八、质疑与澄清:
1.潜在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7个工作日内,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交质疑函(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交质疑函电子文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供应商不按照质疑函格式、要求举证提疑的,质疑不予受理。
2.潜在供应商不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的,招标代理机构将视其认同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在规定的时间后就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3、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应自行浏览湖北群卫招投标公司的医用耗材招标网的澄清修改通知(更正公告)版块里关于本项目的澄清修改通知公告。
4.政府采购澄清修改通知(更正公告)版块上公告的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和修改一经发布,视为潜在供应商已收到。未实时关注本项目澄清修改通知,导致因未及时知悉澄清修改通知内容,造成投标失败或经济损失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潜在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孝感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李丽萍
联系电话:0712-2102796
联系地址:孝感市城站路73号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群卫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712-2282109
联系地址:孝感城区银泰城东侧写字楼11层1109号
十、信息发布媒介:
孝感医用耗材招标网(http://www.xgyxzb.cn)